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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節

 

情緒教育的實施

除了生命教育之外,鼓勵各級學校也納入情緒教育。學生因情緒困擾而常見的行為包括:沒有動機上課、偏差行為、人際關係欠佳、偏差行為、沒有責任感,甚至更進一步做出自我傷害的行為(例如:自殘、自殺)。

 

因此,實施情緒教育有其必要性。

 

情緒教育所談的就是情緒智商(EQ)。情緒智商乃指個人對自己情緒的把握與控制,對人生的樂觀程度和面臨挫折的承受力。

 

情緒教育的內涵包括:教導學生認識自己的情緒反應、瞭解他人的情緒、學習處理情緒的技巧、維持人際關係的方法,同時探討個人對人生的樂觀程度與挫折忍受力。

 

學校重視學生知識的學習與發展外,更不能忽略學生的情緒智商。

 

因此,鼓勵各級學校,將情緒教育納入課程中,成為重要的教育內容,老師需覺察出學生行為與情緒之間存在的因果互動關係,應主動、積極加強這方面的資訊,參加相關的研習,並且針對班級學生的次級文化、班級氣氛隨機設計活動,帶領學生在每一則事件中學習瞭解別人,控制自己的情緒,也懂得解決問題。才能全面進行「預防勝於治療」的觀念。

 

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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